淮安市教育局文件
淮教电〔2012〕2号
关于开展2012年淮安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
各县(区)教育局、开发区城乡事业局、市直各学校:
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,促进信息技术的普及和提高,激发广大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电〔2012〕3号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的实际,决定举办全市2012年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。淮安市2012年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细则请登录http://jyj.huaian.gov.cn或http://ha.jse.edu.cn查询。
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
主题词:中小学生 电脑制作 活动 通知
抄报:江苏省教育厅
抄送:江苏省电化教育馆
淮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日印发
共印40份
二〇一二年淮安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细则
一、参赛对象及组别
全市普通高中、初中、小学、中等职业学校,特殊教育学校的在校学生。
根据不同学段中小学生的特点,全市2012年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(以下简称“活动”)设为普教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,特教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,中等职业教育组。
二、项目设置及作品要求
“活动”内容以“电脑作品评选”(简称“评选类项目”)为主。项目及作品形态界定如下:
(一)电脑绘画
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、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作品。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、连环画(不得超过五幅)。
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,可以选择写实、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。
表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,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,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;也可以是根据主题,利用数字化图形、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。存放格式为JPG,大小不得超过20MB。
以“校讯通”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,应反映“校讯通”应用服务,作品容量在5MB以内。
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。
(二)电脑艺术设计
运用图形、图像处理软件,用电脑原创设计制作完成的系列作品并不超过六幅。可以是:商标及符号标志设计、企业形象设计、产品包装设计、书籍装帧设计、景观艺术设计、展示艺术设计和工业产品设计。
作品要表达某一特定的主题或目的,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,能够体现创作者的设计理念。
作品应强调对艺术设计中图形、文字、色彩三大基本元素的综合表现能力。
存放格式为JPG,大小不得超过20MB。
单纯的电脑绘画、摄影和动态的视频、动画等不属于此项作品的范围。
(三)电脑动画
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,通过原创动画角色和场景绘制、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,运用动画画面语言完成的作品。
其中高中组按照电脑动画(二维)、电脑动画(三维)分别设组。利用三维制作软件(如3D Max、Maya、Lightwave等)进行创作的动画属电脑动画(三维)组作品。三维动画作品中如需嵌入二维动画影像,播放时长不得超过20秒。
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,以“健康教育”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,应反映教育部颁布的《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中规定的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。作品表现手法不限。
二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MB,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;三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,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。
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。
(四)网页设计制作
使用HTML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、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专题信息的作品。
作品应充分体现数字技术开放性、交互性和共享性的特征;内容要紧密结合作者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,避免简单的资料堆砌。
在水平分辨率为1024(或以上)像素的显示屏上浏览时,页面保持整齐、美观。
作品(非压缩文件)大小不超过50MB。
(五)计算机程序设计
以各种计算机程序语言编写的软件。可以是管理系统类软件、工具类软件、辅助学习类软件和益智游戏类软件等。
作品要具有较为明确的设计思想、贴近作者学习生活、并可为社会应用和科技创新服务。
作品需编译成可执行程序,原则上应配有相应的安装和卸载程序,应能实现顺利、直接地安装和运行,根据需要可选择提交程序的流程图和操作使用说明(帮助文档)。
(六)手机动漫创作
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,使用角色、色彩、场景、动作、音效、叙事等动漫艺术语言完成的、并适合在手机终端播放的动漫作品。包括手机多格漫画(连续播放四格以上)和手机动画。
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。作品中的主要角色和场景要求原创,可用漫画或写实艺术等手法来体现主题内容。
提交的播放文件格式为SWF、3GP、 MPG、AVI或MOV。应提交两份文件:一份为播放文件,分辨率为240×320像素,文件大小不超过1MB;一份为原始文件,分辨率不小于720×576像素。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。
以上六类作品具体制作要求,请认真参照“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”有关要求,(登陆http://www.huodong2000.com.cn和http://www.ncet.edu.cn查询)
三、作品报送
(一)报送数量
作品报送以县区或市直各学校为单位进行。县区普通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共60件(其中以“健康教育”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不少于5件);市直各学校中,普通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各20件(其中以“健康教育”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不少于5件);全市特教组的作品征集和初评工作委托淮安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。请注意作品种类之间的均衡。
(二)报送内容及方式
1.报送内容。纸质材料(用A4纸张打印)和参赛作品。
纸质材料内容包括组织“活动”工作小结;推荐作品清单(请一律采用excel表格,格式见附件1);有作者本人亲笔签名的 “推荐作品登记表(见附表2)和作品创作说明(见附件3)”,推荐作品登记表上设置的各个项目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。参赛作品以光盘形式报送。
2.报送时间和地点
报送截至时间为2012年3月5日。参赛作品报送至淮安市电化教育馆。联系电话:0517-83678075,联系人:徐善平。
四、作品参评资格审定
(一)有明显的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,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;
(二)严格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发现,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,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的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在学校;
(三)已正式出版的作品、已在媒体上发布过的作品、已参加其他全国性比赛(包括: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、“明天小小科学家”奖励活动等)的作品不参加评选。一经发现,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。
(四)不符合作品形态界定相关要求的作品,直接取消参评资格。
个人送交的作品不列入参评范围。
五、作品评审及奖项设置
(一)作品评审
作品评审包括技术测试和专家评审两部分。技术测试包括参赛资格审定、作品安装、运行测试等。通过技术测试的作品提交专家评审。由专家评委等有关人员组成专家评审组,按照作品评比指标进行评审,并确定报省参加“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”淮安市参赛作品。
(二)奖项设置
电脑制作评选类项目每组各项拟设:一等奖5%;二等奖15%;三等奖30%;设优秀组织奖若干。
附表 1.2012年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作品推荐表
附表2.“评选类项目”推荐作品登记表
附表3.“评选类项目”作品创作说明<